药家鑫案一审判决结果
万众瞩目的药家鑫撞人并杀人案,终于有了结果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.5元。药家鑫因为其极其恶劣的行径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!将要去他应该去的地方。判处药家鑫死刑,彰显了法律的公平、正义,从而也证实了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!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,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,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。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,即持尖刀在张妙胸、腹、背等处捅刺数刀,将张妙杀死。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。同月22日,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,药家鑫矢口否认。同月23日,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,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药家鑫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属于自首。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,不属于激情杀人。其虽有自首情节,仍不足以从轻处罚,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。
被告人亲属、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、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。
药家鑫,本来有很好的未来,一位高校大学生,家境比较好,读书期间能够拥有父亲赠送的汽车,在中国这应该是典型的富裕家庭,然而,知识的丰富、物质上的富裕,并不代表其拥有正确的人格,他在撞人之后,并没有去施救,而是因为看到对方是农民,想到的是农民难缠,而且看到被害者在看他的车牌,就拿出车上的尖刀,疯狂的刺向被害者张妙,而张妙只比他大一岁,而且有个两岁的孩子,然后他疯狂逃走,在逃走的过程中又撞伤两位行人,如此恶劣的思想,如此恶劣的行径,让他从一位天之娇子跃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。
听到判决结果后,张妙的丈夫王辉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,王辉说,在审判现场,药家鑫的父母一直没有出现。而药家鑫自始至终一直表现冷淡,“就是听到宣判结果,他也面无表情。”一审判决要求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.5元。王辉表示,这些赔偿金远远不够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。当问到是否会上诉要求增加赔偿额度时,王辉说“以后会考虑(上诉)”。提到儿子,王辉的声音有些哽咽,他说孩子一直吵着要找妈妈。更让王辉难过的是,仅仅两岁半的儿子有一天突然问他:“妈妈是不是让别人杀了?”王辉说,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,担心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影响,“孩子太小,他妈妈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”。